為進一步摸清國有資產“家底”,提高資產使用效率,自2024年9月份以來,濱海港區以嚴謹的態勢,得力的舉措,精心構建“專班化運作、標準化操作、長效化提升”工作體系,以更高標準推進國有資產規范管理,為高質量發展筑牢物質基礎。
專班化運作?構建“全鏈條”責任體系
綜合部牽頭,財務融資部協同,為二級公司配備資產專員,三級公司配備資產管理員各1名,共同組成資產清查領導小組,精心搭建“1+4+N”責任體系,即:制定1個細致的總體實施方案,為清查工作錨定方向;明確4個階段實施步驟,從準備動員的思想統一、自查登記的細致梳理、核查整改的問題攻克、總結提升的經驗沉淀,各階段緊密銜接;細化具體任務清單,將資產清查全方位分解,納入班組績效考核體系,確保“責任到崗、任務到人、進度到天”,構建起環環相扣、協同高效責任網絡,為清查工作順利推進奠定堅實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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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化操作?實施“全要素”精準核查
推出“四查四對”工作法。一是系統數據篩查:資產專員負責資產數據匯總,挖掘系統中潛在數據價值;二是實物現場核查:資產管理員深入各區域對資產進行實地清點與狀態評估;三是臺賬比對審查:按照固定資產、無形資產、在建工程等進行分類匯總,按照使用途徑分為生產設備、運輸設備、辦公設備、生活設施等,實現資產分配的歸類、歸位;四是歷史資料復查:追溯資產歷史信息,確保清查工作的完整性與準確性。堅持做到資產編碼與實物標簽、使用部門與存放地點、資產狀態與維護記錄、折舊年限與技術參數的“四一致”,為資產清查戴上“精準眼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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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效化提升?健全“全維度”制度體系
針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共性短板,積極構建“1+3”制度體系。“1”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:明確資產管理總體目標、原則與流程;“3”即圍繞資產購置、使用、處置“三大”環節,分別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,從源頭把控資產購置的合理性,規范資產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管理與維護,嚴謹處置資產報廢等流程,形成一套覆蓋資產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閉環,為資產管理的長效化、規范化提供堅實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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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步
濱海港區將秉持
“過緊日子”的思想
圍繞“精、準、細、嚴”管理模式
持續抓好固定資產常態化盤點
提升資產精細化、規范化管理水平
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資產效益
以全新面貌開創資產管理工作新局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