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7日,交通運輸部等十三部門聯合發布《交通運輸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提出,實施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等七大行動,到2028年,船舶運力結構得到有效改善。
《方案》明確,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舊運輸船舶報廢更新。支持內河客船10年、貨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、貨船20年船齡以上老舊船舶加快報廢更新。加強船舶燃油質量監管,健全船舶大氣污染物監視監測體系,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監測監管示范工程。鼓勵有條件地區建立現有燃油動力船舶退出機制。
《方案》要求,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運輸船舶發展。加快液化天然氣(LNG)、醇、氫、氨等燃料動力船型研發,強化高性能LNG、大功率醇燃料發動機、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動力電池等關鍵共性、前沿引領核心技術攻關,提升新能源船舶裝備供給能力。支持新建新能源、清潔能源動力船舶,支持綠醇、綠氨等燃料動力國際航行船舶發展,推動LNG、生物柴油動力船舶在具備條件的沿海、內河航線應用,支持純電池動力在中小型、短距離內河船舶試點應用,支持船舶探索開展箱式電源等可移動設備換裝模式試點應用,逐步擴大綠電、LNG、生物柴油、綠醇等能源在船舶領域的應用。完善客運船舶重大改建政策,實施新能源船舶優先靠離泊等激勵措施,保障電力、LNG、生物柴油、綠醇等能源供應能力。鼓勵探索建立區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區。
《方案》明確,完善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運輸船舶配套基礎設施。加強岸線資源集約高效利用,支持LNG、生物柴油、綠醇等加注及充(換)電供應服務保障能力建設,支持有條件的加油(氣)網點、水上服務區更新提升配套設施綜合服務水平,探索建設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,加快構建便捷完善的配套基礎設施網絡。加強新能源加注作業及動力系統、儲運與加注系統等關鍵船舶配套系統設備的風險評估。
《方案》還要求實施標準提升行動,強化營運車船能耗、排放、技術標準升級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,加快提升營運貨車、營運船舶等載運工具安全綠色發展水平。加快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、碳排放強度等標準制修訂,加快研究營運船舶充換電設施及生物柴油、甲醇燃料加注作業標準。加快構建綠色智能船舶規范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新能源船舶及關鍵設備和質量技術標準,實施綠色智能船舶標準化引領工程。
在政策支持方面,《方案》還提出,研究制定老舊營運車船報廢更新資金補貼實施細則,明確補貼范圍、補貼標準、操作流程、監管要求和部門職責等。持續實施好老舊營運車船淘汰更新補貼,把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項目納入中央資金等支持范圍。
(來源:中國水運網)